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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紅網湘潭站10月31日訊(湘潭晚報記者 譚蓉 通訊員 婁煌)10月30日,我們從市醫保局瞭解到,11月1日將啟動2014年湘潭市職工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年審。
  為進一步優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管理,方便老百姓特殊病種年審,湘潭市醫保局今年對特殊病種年審作了調整,還進一步簡化了辦事流程。
  除審定月指標為300元以上(含300元)的以及審定病種為甲亢、慢性活動性肝炎、肺結核、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的,需本人或家屬攜帶《湘潭市職工醫療保險病歷本》、近期檢查檢驗單及相關病歷資料到湘潭市醫保局結算中心2號窗口辦理手續外,其他情況系統將自動審核,無需到醫保局辦理。
  另外,腹膜透析及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的,由擇點醫療機構集中收集相關資料報送湘潭市醫保局進行年審,血液透析治療的不再年審。
  湘潭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提醒患者,年審時間截至到12月31日(工作日),需到市醫保局進行年審的應及時辦理。對於未按規定進行年審的,將從2015年1月1日起暫停享受門診特殊病種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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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湘潭哪些疾病可辦理門診特殊病種?
  浸潤性肺結核;風濕性心臟病(心功能不全三級);精神分裂症;哮喘;慢性活動性肝炎;類風濕性關節炎(活動期);肺心病(出現右心衰者);冠心病(心肌梗塞、不穩定性心絞痛);血小板減少性紫癜;高血壓三期;糖尿病(合併感染或有心、腎、眼、神經併發症之一者);中風後遺症(功能障礙);肝硬化;再生障礙性貧血;惡性腫瘤;系統性紅斑狼瘡;肝、腎臟移植術後抗排異;尿毒症透析治療;腎病綜合症;中樞神經系統脫髓鞘疾病;重症肌無力;泛發性銀屑病;甲狀腺功能亢進和低下;癲癇;垂體瘤;克隆氏病;痴獃症;其他。
  怎樣申請辦理門診特殊病種?
  參保人員攜帶醫保病歷本、一寸近照一張、與申請病種相關的近半年住院、門診病歷及檢查、化驗資料於6月、11月的1日至10日到湘潭市中心醫院、市一醫院、市二醫院(湘鋼、江南職工可到湘鋼醫院、江南醫院)辦理;在申辦醫院門診醫保窗口領取《特殊病種申請表》後到特殊病種鑒定診室進行初審,初審後將資料交醫院醫保辦,並於規定時間到申辦醫療機構領取審定結果。
  另外,尿毒症及肝、腎移植術後病人申報時間不受此限制,工作日即可辦理。  (原標題:湘潭醫保門診特殊病種年審11月1日啟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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